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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释义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一、怎么用公积金给子女买房
    父母公积金给子女买房的流程是要首先要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的付款约定书等材料,经审查后通过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第四离休、退休的;
    第五出境定居的;
    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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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