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吸收合并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一、公司并购有什么方式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 二、公司合并有哪些方式 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为了吸收合并而吸收其他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公司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此外,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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