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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单说说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流程
释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也可以采用新设合并,说一说吸收合并时的基本流程用作参考。
    一、吸收合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吸收合并基本程序总结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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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