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如果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无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合同有效吗? 合同不一定有效,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本人知情后,如果表示同意、追认甚至默认的,则合同有效;本人明确表示不追认、不同意,则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是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是有授权的他人签订的,事后对合同也不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是当事人自己签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可能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视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权人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是生效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