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章,深圳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罚款20-200元。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超车、让行的,以及逆向行驶的,扣3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的,扣12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及道路通行规章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章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章的,依照规章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章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章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章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章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章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