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委员会增补选支委应征得上级党委的同意。党支部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增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党支部要将本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本次增补支委选举的理由;增补选举时间大致安排;增补支部委员的名单;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委报告。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等党内职务的选举产生需要实行差额选举。基层党的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可以不考虑增补问题;如果工作需要,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补选。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的,出席会议的代表可以是换届选举时选出的代表,也可以重新选举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