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庇亲人犯法。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