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在工地突发脑溢血包工头需要负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突发脑溢血包工头需要负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工地上脑溢血应属于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 7、辅助器具费;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相关法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相关法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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