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 继承权 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 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 继承人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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