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 |
释义 | 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书写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原告和被告个人的基本信息;自己的诉请即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另一方的抚养费问题;还有夫妻间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的问题。在书写过程中,离婚的事实及理由一定要避免长篇大论。 一、什么叫离婚答辩 离婚答辩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根据民诉法规定,离婚被告答辩状应如期递交。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离婚被告写答辩状时,应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针对原告离婚起诉状的内容进行书写。离婚被告写答辩状时,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 二、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抚养权起诉状的书写: 1、首部为抚养权起诉状; 2、正文,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的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并写明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对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起诉离婚 对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起诉状的副本,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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