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打完官司后材料是不可以拿回来的,法院判决后,以前交的证据材料不能拿回。需保留在法院,因为证据必须保存在卷宗中,这些证据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复印一份,敲盖公章,复印件照样可以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