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换地址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有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店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取得照相回执; 2、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提交材料申办居住证; 3、服务站审核查验申办人的办证材料属实后,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录入申办人的身份资料和居住地址。对于申办人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疑似不实的,由民警或协管员对其上门进行核查,经查实申办人所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为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或延期。如已办理了居住证或延期的,服务站可通知申办人前来如实更正居住地址或缴销居住证。 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点; 2、申请人应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职工社会保险,或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需要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等资料为准) 3、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人的申办材料之后,会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对于一些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要求补齐材料。 综上所述,居住证要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以及居住地址,当居住的地点发生变化后,是需要居住证的持有人去办理居住地址的变更,让自己实际居住的地址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