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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房屋买卖
释义
    法律分析:
    家庭年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就具有资格,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实际居住面积,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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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