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两个户口的处罚最新 |
释义 | 双重户口不会受处罚,如果是个人通过非正常手段所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触动法律,一经公安机关发现,是要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有双重户籍是因为各种历史因素造成的,但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一位公民只能有一个常住户口,如果存在双重户籍,需要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多余的户籍。注销方法如下: 1、填写注销申请,说明原因; 2、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会出具一张注销证明,凭此证明可办理与之对应身份证号的有关事宜。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户籍的相关内容 (一)籍贯 籍贯指祖先居住地--祖籍地或原籍,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 (二)祖籍 祖籍是可以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籍贯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一般说的祖籍,指的是祖父的出生地。 (三)原籍 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来的籍贯。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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