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两个儿子申请宅基地不批 |
释义 | 1、如果是您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就需要等条件达标后再申请。 2、如果村里没有多余的宅基地,那么有两种解决办法。 (1)通过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也就是说向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经村委会见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2)申请以把农田转为建设用地来建房,但是这个比用村里的存量建设用地审批更严格,特别是耕地转用,审批很难。 3、如果村里有征收拆迁规划的。建议您不要再申请宅基地,因为这时候去投资建设新房,会造成资源浪费,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也就不予批准。 4、一户多宅的。建议也不要再去申请,因为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一户一宅,对于存量一户多宅要区分情况进行确权登记,今后会有序解决一户多宅问题,您此时再去申请肯定也得不到批准。 5、村里有地,干部把住就是不给批。如果您本身也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而村里也有建设用地可用,但是村干部就是不批,您可以采取如下2种措施: (1)可以申请乡镇政府责令村委会履行其职责; (2)起诉村委会。《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户籍条件和法定限制。农村并没有禁止建房,如果要申请宅基地,首先是农村户口,户口所在地是本村集体,这里包括因其他因素回迁户口的。申请人年龄在20周岁以上,而且独立成户,名下没有宅基地。如果是婚后分户的,双方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样情况下是有实际住房需求的,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 涉及到整体规划的,也可以按规定申请宅基地。例如因国家规划或者公共建设需要搬迁的,可以在新的居住地重新申请宅基地;或者农村房屋建筑升级重新规划的,农民可以按规定重建房屋,也可放弃老宅基地复垦耕种,申请新的宅基地。 危房改造,农村的危房一种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还有一种是房屋达到使用寿命破败不堪的。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破坏严重的,政府也会根据情况重新分配宅基地,农民自己可以申请。非灾害下破旧的房屋,农民可以在原址进行改造,或者老房被收回,再从新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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