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防办属于政府机关的派出单位,全称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空袭作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经批准后实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控法》 第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 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