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损失赔偿方式亦称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或 “第一责任赔偿方式”。保险赔偿计算方式之一。在财产保险中,将保险金额限度内的损失作为第一损失,将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作为第二损失。保险人负责第一损失限度内的赔偿,第二损失由被保险人自负。 该方式下的赔款取决于保险金额和损失额两个因素,只要损失额在保险金额以内,一律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如果损失额大于或等于保险金额则按保险金额赔偿。第一损失赔偿方式计算赔款比较简单,易为保户所接受。中国的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第一损失赔偿方式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