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都有哪些 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2、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缔约能力;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合同成立的要件都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就失去了意义。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合同生效要件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成立要件都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要件分别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都有哪些 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都有:1、存在合格的承租人和出租人;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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