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一)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三)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一、什么是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分包人以及特殊专业分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具有以下特征:劳务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技术管理等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劳务承包人收取的是人工费,不是工程费。劳务承包人亦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劳务分包无需经过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的同意。总承包人、分包人、专业技术承包人均可将劳务性作业分包给劳务承包人完成,而不应认定为违法分包。当事人因此请求确认劳务分包无效的,不予支持。 劳务分包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布架线作业,共计十三种。 二、非法劳务分包如何认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非法劳务分包: (一)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企业将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二)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企业将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但分包的内容包括提供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 (三)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