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务分包合同有效有: 1、劳务经营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范围为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材生产、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和小型机具或辅料。合同规定,劳务承包人负责大型机械、周转材料租赁、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工程相关内容,不属于劳务分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