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起监督作用。公共停车场,最初为政首先必须是一个法治社会,那么这个法必须是以民生为本的,以人民的利益为主的。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目前停车场管理权归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停车场由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不同的停车场归属不同部门管理。普通地下停车场,小区单位内停车场归物业公司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由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