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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益性岗位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法律分析:
    公益性岗位申报单位须提供的资料,一、 单位承诺书(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二、 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说明、单位委托本单位具体经办公益性岗位事宜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 公益性岗位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四、 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照3张、人员认定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五、 用工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的工资表(必须是原始凭证里复印的,并盖上单位公章,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六、 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注:已经上报过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如有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提供新增人员的花名册和资料,还须提供本单位的招聘信息,如果有人员离职的,需提供离职人员花名册,并及时提供替补人员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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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