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卖了是不是户籍也没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的。1、到街道办的集体户如果房东只有一套房屋,且户口就在此套房屋上,在所在城市又没有亲戚的户籍投靠,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迁到街道办的集体户口。这样户口仍然是在原本的区域,仍然可以享受子女读书等需要户籍的情况。现在很多城市限购,买房需要所在城市的户籍,这种街道办的集体户口也是具备购房资格的,所以不用担心在卖房后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以后买房后再将户口迁到所购房屋即可。2、迁到单位集体户如果购房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户口,那么可以在卖掉房子后将户口转移到自己的工作单位。投靠直系亲属如果所在城市有直系亲属,且直系亲属具备所在城市的户籍,那么在卖房后是可以选择投靠直系亲属的,当然,投靠直系亲属应当满足所在城市的投靠条件。3、迁到其他自有房屋上有很多房东可能不止一套房屋,如果卖掉的是上了户口的房屋,那么直接将户口迁到其他房屋即可,这是非常方便的。4、迁到人才市场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也是一个办法,一般用于单位无法挂靠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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