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职期间,因公收取了货款而未上交给公司,那么公司首先应当与其沟通,沟通后仍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应当报警。 2、如果是离职以后,则应当报警,因为可能涉嫌诈骗。业务员私自挪用公司资产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或者诈骗罪,可用现有的录音,欠条,账目,客户打款明细,签收单据等向公安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