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海轨道交通19号线,即原9号线崇明段,一期(2020年前)自川桥路站至长兴岛,全长20.6公里,设7站,十二五期间规划建造至十三五期间全面竣工通车。二期、远期将延伸到崇明岛、横沙岛,崇明县三岛将全通地铁。目前,长兴岛以北和横沙岛段暂无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