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土地承包协议中,需要明确约定耕地的数量和面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如下: 1.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以村集体或农民家庭为承包单位,约定具体的承包土地数量。 2.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面积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高承包面积,同时应当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和土壤肥力等情况,合理确定承包面积。 3.约定由谁负责土地的测量与标定。为避免耕地面积的争议,需要在承包协议中约定由谁负责土地的测量与标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以村集体或者农民家庭为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承包经营土地面积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高承包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土地承包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承包土地的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农民承包土地应当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和土壤肥力等情况,合理确定承包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承包方应当自行测量和标定承包地,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