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先行支付。如果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证明债权确已存在,且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法院可以决定先行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债权。但是,先行支付的金额不能超过债权的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有权请求支付金钱的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避免损失,需要先行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行支付一部分或者全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债权方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先行支付,但先行支付的金额不能超过其债权金额。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