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的基本要件有三个:1.采用法定形式订立合同;2.买卖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达成一致的主要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和履行期限等。 法律分析 1、买卖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包括: (1)当事人采用法定形式订立合同; (2)出售方与买受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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