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违约,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处理;如果未约定的,双方可协商由买受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购房定金是否能退 当支付定金后不想买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终止。另一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买方还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定金不得退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条件履行后,有解除合同权利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反附随义务是否具有合法效力 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是违约。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附随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装修违约超时如何处理 装修违约超时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装修队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装修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