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以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一、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是什么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有哪些?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以知道: (一)被抚养人包括两种: 1、是未成年人; 2、是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当然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和成年近亲属都应当与受害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义务。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而不问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亲属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