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违约赔偿的条件是什么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二是受害人有损失。赔偿损失属于补偿性质,目的是为了弥补守约人所遭受的损失,因此,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是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如果违约方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是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守约方损害产生的原因,损害是违约行为造成的结果。四是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的违约是由于其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或标的物本身的自然特性、合理损耗等原因造成的。 二、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赔偿损失应当遵循完全赔偿的原则完全赔偿的原则,指的是遵守合约的一方因违反约定的一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全部都应当由违约方以赔偿,它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赔偿损失应当以守约方有损失为前提;同时,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也要全部赔偿,通过赔偿使守约方的利益能够达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相应状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不仅要包括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的现实的损失,即守约方现实的财产减少、丧失和费用的支出,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对有关赔偿损失的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作出安排。它不同于损失发生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于损失赔偿要以守约方受有损失为前提,当损害发生后,会遇到确定赔偿额的困难,且其计算又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约定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助于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有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三)赔偿损失的补偿性与惩罚性赔偿损失,是以弥补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为目的的。因此它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这便是损失赔偿的补偿性特征。同时,在特定情况下,赔偿损失还具有惩罚性。例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 (四)赔偿损失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由此可见: 1、违约方继续履行后,如果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应予赔偿。比如迟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还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2、在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损失的应予赔偿。如为修理商品所支出的交通费用。 3、在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即还应予以赔偿,以弥补不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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