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