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过期之后不能入帐,对方也知道这张支票作废,因为其帐户并未划拨款项,所以要请对方重新开立支票。
 解决方法:
 1、协商解决。
 2、到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3、支票过期,作为票据的支票的法律效力已经灭失,作为民事权利的债权没有灭失。
 4、出票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持票人有追偿债务的权利。
 5、民事诉讼时效为票据过期日开始,3年以内。
 一、支票有效期是多长
 支票的有效期,就提示付款期限而言一般为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二、属于票据权利消灭情形有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二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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