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生 孩子上户口 需要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的 出生医学证明 、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材料等证件和材料,在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九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