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不可抗力合同条款? |
释义 |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是指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条款。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构成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一般免责事由分为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如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二、哪些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1、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其当事人及时通知了对方当事人; 2、合同约定了有效的免责条款,违约方的行为符合免责条款的约定事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 我国现行房屋预售合同或现房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不可抗力条款,有些甚至把施工单位逾期交工、政府批文迟延下达也约定为不可抗力。 只要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一概免除开发商的责任,这种规定对于买方极为不利。 另外,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在此主要是指迟延履行后的责任。 即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应对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负责。 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守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此外,当事人还可协议约定其他免责事由,但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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