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柳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 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仅适用于外国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由与该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柳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