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吸毒被抓怎么处理 |
释义 | 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将面临十五天的拘留。 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曾经因吸毒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吸毒的,是吸毒成瘾严重认定的一种情形。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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