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欠款的数额有异议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债权人支付欠款。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2.债务人所欠债务数额不确定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权人不愿意谈判或者不谈判的,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债务人的债务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权、事实和诉讼理由的; (四)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