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答辩状先交好和当庭答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民事诉讼答辩状先交好和当庭答辩有什么区别?先交答辩状好。您知道哪些关于答辩状的知识呢?答辩状主要内容为当事人对法律关系、法律事实、适用法律的意见,写的好的答辩状可以直接在判决书中引用。先交答辩状可以明确、有条理地把当事人的观点书面、系统地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清楚,让法官直接判断对错。至于当庭答辩,难免时间充忙,对方准备不及,造成拖延时间,甚至第二次开庭。另外,答辩的内容要有层次,要对不同的事实认定的可能性,分别作出不同的答辩意见,当然应该有最主要的答辩意见。 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中心突出。特别是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系统辩驳。在辩驳中,申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提出证据,阐明法律依据,以便法院审理时,借以判别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裁判。民事反诉状的写法与民事起诉状的写法基本相同。所要注意的有以下四点: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在15日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根据 《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精神,当事人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有正当理由,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以上是律师给您的解答,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问题解决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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