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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需要哪些证据
释义
    法律分析:证明交通事故生活费要以下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伤残的需残疾人证或公安机关、村委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2、无生活来源的相关证明。当地民政部门证明、居委会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3、被害人的死亡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等。
    一、护理费什么证据能承担
    索要护理费之前,首先要确定是否可以获得。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护理费的,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起诉索赔: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原则上护理人数是一人,但确有必要两人以上护理的,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就为住院的时间,如出院小结。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仍需护理的,则需要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如医疗机构建议继续护理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如需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的证明,个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如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专门护理人员的,需要出具相关票据或能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等材料。
    二、赡养纠纷案件处理需要什么材料
    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三、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什么证据呢
    发生车祸后,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实践中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终结书等交警部门出具或可能出具的相关文书材料。
    3、有关损害结果的证明材料。如伤残等级证明,死亡证明等。
    4、精神损害证明,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医疗证明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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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