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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的证明要求究竟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中,证明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被告需要证明其没有责任或者责任不大;另一方面,原告需要证明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从而获得赔偿。因此,交通事故的证明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的证明。原告需要提供报警记录、事故现场照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事故发生的材料。
    2. 损失的证明。原告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修车发票、失去劳动能力证明等证明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的材料。
    3. 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证明。被告需要提供自己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等材料,证明自己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车辆行驶的合法性。
    4. 责任认定的证明。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例如交通警察部门需要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明事故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当事人应当在现场等待交通警察部门处理,或者按照交通警察部门或者路政管理部门指示的地点等候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六章 证据的收集和调查
    第二百三十四条 纠纷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一)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记录、鉴定报告;
    (二)交通警察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三)当事人出具的交通事故情况说明;
    (四)出租车、公共汽车、地下铁道、轻轨交通、特种作业车辆等单位或者业户提供的驾驶人的证明和车辆的使用状况说明;
    (五)医院或者其他诊疗机构出具的受伤人员的诊断证明、治疗单据及交通事故与伤势的医学鉴定报告;
    (六)保险公司出具的交强险、商业险赔偿凭证和相关记录、单据;
    (七)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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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