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交通事故鉴定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司法鉴定的代替?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的交通事故鉴定证据可以作为司法鉴定的证据,但不一定能代替司法鉴定。法院在判决时,需要综合考虑公证鉴定结果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综合认定。公证鉴定结果只是一种证据,不能仅凭此结果作出定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性质、原因和损失产生的程度等,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公证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等进行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五条: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通过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对有关案件中的事实或者问题进行科学鉴定,提出鉴定结论,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使用的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四条:对于需要证明事实的文书或者其他物品,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公证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公证。 综上所述,公证的交通事故鉴定证据可以作为司法鉴定的证据之一,但不具备代替司法鉴定的效果。在判决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多种证据进行认定,并据此作出合理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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