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证人证言的合法性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要求交通警察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拍摄照片、绘制图纸、提取物证,并制作勘查笔录。如果发现涉嫌其他犯罪,应保护现场和证据,并报告公安机关。现场图和勘查笔录应由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如果当事人或见证人拒绝签名,记录应保存。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不仅依赖于证人证言,还需依据其他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但是证人的证言不是交通部门判定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由谁承担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如果有证人作证的,证人应当在现场勘查笔录上签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在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并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如果在现场有证人作证,证人应当在现场勘查笔录上签名。对于涉嫌其他犯罪的情况,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情况下,应进行现场摄像,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勘验和检查。现场图和现场勘查笔录应由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如若当事人或见证人拒绝签名或无法签名,或者无见证人的情况下,应将此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