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送屋顶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双方买房送屋顶的约定无效。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出卖人无权将业主共有的部分私自送与买受人,因此该约定无效。 一、树离房屋距离不能少于多少米 法律没有规定树木距离民宅的最近距离。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绿化让车位处理违法吗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审批。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 三、民法典里怎么规定业主身份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规定业主身份的确定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人。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1、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2、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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