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突然补充证言可能会对原来的证言产生影响,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补充的证言是与原来的证言有矛盾的,可能会削弱原来的证言的可信度。但如果补充的证言是进一步证实原来的证言的,可能会加强原来证言的可信度。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人有权补充证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有证据补充或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证据。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 总之,证人突然补充证言可能会对原来的证言产生影响,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证据,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