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的等。犯本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指的是: 1、犯罪客体是民族平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二、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客观上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 三、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