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规定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人事档案列为长期保存;会计类档案资料保存期应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
随便看
公务员试用期十三个月是不是就可以不上班了
事业单位病退薪资待遇
高温补贴试用期有吗
高温补贴是谁发的
职工高温补贴是否必须发放
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有什么影响吗 -法律知识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有什么影响 -法律知识
试用期查出病会影响转正吗 -法律知识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能否辞职 法律问题
公务员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法律知识
男不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男不结婚能收养孩子吗?
未结婚男可以领养孩子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领养孩子吗?
不结婚是否可以收养孩子
不结婚收养孩子可以吗
没有结婚就不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有结婚就不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有结婚就不可以收养孩子嘛
不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嘛?
不结婚可以养孩子吗 -收养
不结婚可以收养小孩吗
不结婚不可以收养小孩吗
没有结婚就不可以收养孩子么
letter missive
letter of accusation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letter of allotment
letter of appointment
letter of assignment
letter of assurance
letter of attorney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letter of cancellation
letter of combination
letter of comfort
letter of commitment
letter of complaint
letter of confession
letter of confirmation
letter of consent
letter of conservatorship
letter of conveyance
letter of convocation
letter of credit
Letter Of Credit
letter of credit
letter of credit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14 19: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