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需要法院的认可。
 一、分类
 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
 二、作用
 1.警告对方拟将事项交由法律解决。
 在提起诉讼或其他维权程序启动前一种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告知对方如果继续发酵该事项,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对方责任的警告信。
 2.在诉讼中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保护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过时,则权利人有可能就丧失了胜诉权。因此,权利人可以通过自行发函或发律师函的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保证自己 权利的持续性得到法律保护。
 3.费用风险的转移
 对方收到律师函后依然拒绝履行义务,则会导致偿债或者赔偿成本上升因为一旦诉讼发生,除了要承担约定或法定的偿债金额或赔偿金额外,还要承担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
 4.澄清事实
 对于当事人之间难以厘清或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通过律师函的叙述理清条理;向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众澄清事实的原本情况,避免负面的影响持续的发生。
 5.留存证据
 对于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固定的证据,通过发律师函引发的对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创造证据产生的可能性。
 6.通知合同解除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律师函具有的正式性可以更好地将通知送达对方已达到解除合同目的。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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