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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函不具备法律效应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律师函没有法律效力。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时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的本质是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经法院认可有效,未经法院认可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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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