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民事诉讼 中,有的 证人 为了私利,公然的提供虚假证据,这了现象在我国司法活动中还是屡见不鲜的,那么我国对于这类型行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呢?华津网小编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有哪些处罚规定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规定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 法院 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 网 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